教师资格的法定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相信很多考生都不是很了解,为了让大家可以了解法定凭证,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教师资格的法定任证是什么?
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分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两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法定的凭证之一,其内容和要求是全国统一的。申请表中涉及个人简历和申请内容部分由申请人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教师资格考试)部分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填写,认定意见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
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认定申请人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一份存入已取得教师资格者的人事档案,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取得教师资格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记录有颁发给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因此持证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必须与本人档案中的号码完全一致才有效。仅有教师资格证书,而持证人的人事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者两者的号码不一致,不能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书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认定申请人各方面条件都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后,颁发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有效证件。证书的编号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编号一致。
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的内容应该了解了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了吧,如果大家还有其它关于教师资格证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登陆育德官网进行查询.
以上是关于“教师资格的法定评定是什么”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江苏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如江苏教师资格证笔试试题、报考指南、成绩查询、面试时间以及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江苏教师资格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