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24号)和省教育厅《江苏省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精神要求,我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将于4月份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扬州市户籍人员、人事关系在扬州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和在扬高校全日制本科2017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认定申请人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一)2017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四)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含已毕业但未及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要求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或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同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教育教学要求
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其他要求
1.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2.身体条件要求:
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请登录江苏教育网查询苏教师〔2002〕59 号文件,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四、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2017年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且层级对应的教师资格,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请协议。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报名时间:
2017年4月5日至4月18日,网站开放的时间为报名期内的7:00至24:00,如届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工作日内可申报的具体时间段作出调整,则以其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流程:
(1)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扬州市教育局人事处”为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申请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您的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5)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6)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7)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或者http://www.jste.net.cn),在“教师资格”专题页面“资料下载”栏目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
以上是关于“江苏扬州市2017年上半年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江苏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如江苏教师资格证笔试试题、报考指南、成绩查询、面试时间以及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江苏教师资格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