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定于近期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通过现场材料确认的国考合格人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27日(周四)上午,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号)。
报到地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学术报告厅(800人会议室)。
时间安排:宿迁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于上午7:30前到达报到地点,开始体检;其他申请人员于上午9:00前到达报到地点,开始体检。
三、体检流程
考生报到-→缴纳体检费用-→凭缴费凭证领取《体检表》-→填写《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等内容-→粘贴照片(小二寸,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版)-→工作人员审核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并盖章-→依序参加体检-→上交体检表,体检完成。
四、体检项目及费用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体检收费标准收取160元/人,体检费用由申请人员自理,体检医院现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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