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注册时,对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暂不作一致性要求。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需要证书信息和任教学科一致吗?”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江苏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如江苏教师资格证笔试试题、报考指南、成绩查询、面试时间以及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江苏教师资格证网。
